Tuesday, October 11, 2011

一個『很貴的』大馬雜貨店

國陣在2012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撥款馬幣4億元在全馬各地開設85間《一個大馬雜貨店》。
平均下來,約馬幣475萬開一間雜貨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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聰明的你,開一間雜貨店需要RM475萬嗎?也許首相以為我們都是傻瓜,不會算數。



或者說,這4百多萬包括了津貼該雜貨店的貨源,好讓該雜貨店裡頭商品的價格對外相比便宜高達90%?我們繳稅的錢,是拿來這樣子用的嗎?



又或者說,這4百多萬的錢,是用在裝修而已,當然必須請國陣朋黨的F級承包商承擔裝修的工作,好讓他們能夠明目張膽地幹撈這筆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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