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說,為了節省補選開銷,避免傷財勞民,唯有把被控襲警的議員輕判,以至YB不被吊銷議員資格。既然司法都可以變得如此兒戲,幕後主謀還有什麼是作不出的?
如果司法是獨立的,哪會有如此隨便的說法?如果法官是公正的,哪會因為這樣的因素而亂判?
依我看,在行政干涉司法的前提下,國陣預算無法在補選中贏得蔡添强的峇都區議席,所做的決定。
如果舉行補選,國陣銀庫又將失去一大載:華小特別津貼、補橋修路、你幫我我幫你等等。在峇都選區反風強,是民聯的安全區。國陣硬碰只會自討沒趣,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所以為了不再一次丟臉,就唯有千方百讓蔡添強無法喪失議員資格而不需要舉辦補選,節省補選開銷只不過是藉口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