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28, 2010

一件發生於渣打吉隆坡馬拉松的悲劇

我想要分享今日在渣打馬拉松發生的一件悲劇。當我在十公里賽程的最後兩公里時,於靠近吉隆坡市政局大廈看見一位正在坐著休息的參賽者忽然倒下。

一位實習醫生(後來知道他叫做Irkhan)大聲呼喚醫療隊的情景吸引了我的注意力。身為一位受過訓練的EFR(Emergency First Response),我跑過去看看有什麼可以幫忙的。(這時是10公里賽程開始後的1小時左右)

倒下的林姓參賽者有病痛發作的現象,我們把他安置合適的姿勢。他的呼吸沉重而短促,並咬牙切齒。我擔心他會弄傷自己、咬斷舌頭或氣管閉塞,所以嘗試打開他的口腔並一直對他說話,好讓他放輕鬆並回复呼吸順暢。慢慢地他不再氣喘,並能夠深呼吸。

有一位女子來為他把脈,還有另外一位醫生參賽者(Dr. Visva)一過來幫忙。

忽然,林某的脈搏停止了,我們扶他躺下並開始心臟復甦程序。我們不間斷檢查林某的脈搏,希望他的心跳能夠即時回复。我們對他進行胸外按壓以及人工呼吸。這時,我們不見任何醫護人員,我們大聲求救。

進行心臟復甦一段時間後,女子說她感覺到了林某微弱的脈搏。我們檢查林某是否回复意識。我們繼續大聲求救,希望附近的醫療隊能夠聽到我們的呼喚,但是情況卻是令人失望的。我們看見3位DBKL的官員停下摩托車在對面馬路觀望著我們施救。在林某倒下的十分鐘裡,他們沒有過來提供協助,甚至沒有過來問我們發生了什麼事!

過了一陣子,林某再次失去心跳。我們唯有繼續為他施行心臟復甦,我們還是不見任何急救車或緊急醫藥服務員。經過30次左右的胸外按壓,林某回复心跳,但是脈搏卻是極度微弱。到目前為止,還是不見任何醫療隊經過的跡象,DBKL的官員還是呆呆站在不遠處隔岸觀火。我拜託一位路人告知DBKL官員,請他們通知相關單位派人來緊急救援。

經過了第三次的心臟復甦,聖約翰急救車姍姍來遲。從林某倒下至今已過了15至20分鐘。

Dr. Visva問急救車上是否有AED(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)。“我們沒有”,急救員這樣回答說。接下來我問他們時候有“face mask with pump”,可惜,他們還是沒有……基本上他們的急救車是什麼都沒有的!-,-”

林某被火速送往吉隆坡中央醫院。

過後,我們被告知急救員這次的反應時間是3分鐘以內,但是實際上他們是在事發20分鐘後才抵達!過後我翻閱參賽者手冊,第15頁關於醫療協助是這樣列明的:賽程的每4公里處,以及終點處都有醫療人員駐守。若發現有任何健康狀況不適的參賽者,醫療人員有權終結其參賽資格。

實際上在我10公里的賽程裡並沒發現醫療站、急救車或任何急救醫療員。若是真的每4公里就有醫療站,他們也不可能那麼遲才來到案發現場

我剛剛給Dr. Visva通了電話,他去了一趟吉隆坡中央醫院。他告知我林某在醫院去世了。T_T

林某才二十多歲,而且才跑了不到10公里的路程而已……

請盡量轉載此文章,我們希望這次的悲劇能夠為醫療界、市政府、還有主辦當局帶來重大的覺悟。因為缺乏這樣的警覺所付出的代價竟然是一位年輕人的性命。我們希望主辦當局負全責,並答應在接下來的活動列緊急醫療為首要考量。

翻譯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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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une 25, 2010

按廣告的習慣

我們一般上都會認為網絡上的廣告都是惡意的。要嘛就pop up、pop under,強迫你看廣告;要不就逼你click了廣告才給你看網頁內容。有些論壇甚至佈滿廣告,連帖子都看不見在哪裡。還有些更採用偽裝,騙人按廣告,比如像MSN在monitor右下角的notifier、有些像Windows的comfirmation dialog box等等,層出不窮。

通常我們都會對這些廣告覺得很煩、很打擾。所以我們都是千方百計要阻止廣告的出現。因此很多web browser都develope了block廣告、block pop-up的功能。

但是自2003年,Google從Applied Semantics公司收購了廣告搜索技術,而推出Google Adsense後,情況就開始改變了。Google的廣告無論如何偽裝,“Ads from Google”的字眼一定要出現在廣告周圍,就像是向瀏覽者宣告:“我就是廣告!”

Google Ads不提倡惡意廣告,不欺騙不隱瞞。光明正大地告訴你,我就是廣告,要看就看,不看就罷;要click就click,不click就算。 簡直就好像現實社會裡的“正當商人”。

很多人在Google Ads剛推出時看扁它。正如人們所說的,無商不奸,太正當的商人不能賺大錢。可是這些人都錯了,比起其他同行,Google Ads可是出色很多,尤其是它的text ads,簡單樸素,既對不是用寬頻看網頁的人不會造成太大的bandwidth負擔,也讓網主比較容易配合網頁的整體美觀。沒有煩人的pop-up,沒有討人厭的強迫性,反而讓Google Ads更受歡迎。

很多小型的blog主都很喜歡使用Google Ads,因為Google Ads的受歡迎程度可以帶來可觀的收入。所以我覺得,既然遇到非惡意廣告,按一下也不會浪費多少時間。

通常我在看別人的blog時,看到有興趣的ads我一定會click來看。一方面是對blog主的獎賞,一方面是看我有興趣的資料,簡直就是名符其實的win-win局面。 而且有些網站會提供免費服務,如image hosting,media converting,file hosting,image editing等等,為了支持其免費作風,每每visit該網站都一定click其廣告。

對於那些惡意、偽造廣告,尤其是中國網站的廣告,我反而更加謹慎不去按,害怕會有什麼三長兩短,或PC被hijack等的不愉快事件發生。

所以說,我們不需要block完所有的廣告,怕死別人賺錢。如果是善意廣告,click下又何妨?

參考:

敦馬錯誤的主觀思想:華裔就是嗜賭


最近就賭球執照風波,我國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不斷在巫裔群眾前灌輸失實的概念:華裔都是嗜賭者。

敦馬這樣的言論充分表露他的無知和他強烈的主觀思想模式。敦馬沒有做好客觀的調查就下定論說華裔都是嗜賭的,難道這不兒戲了點嗎?其實大部分華裔不但明白賭博的壞處,也反對體育賭博。 敦馬靠著他自己以前對華裔刻板的印象而為華裔套上這不實的描述,實在是有失其前首相的身份。

敦馬忘記了,虔誠的華裔回教徒不賭,虔誠的華裔基督徒也不賭。賭博雖然是中國數千年來的習俗,但是卻被華人公認為惡習,且是萬惡之首。

當大部分華裔以及馬來西亞人民都反對體育賭博的時候,身為穆斯林的敦馬為何有如此強烈的意願支持此法?難道是真的為了嗜賭的小部分華裔,還是在賭球合法化後,他和他的政黨可以從中獲得莫大的益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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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June 19, 2010

為了節省補選開支


法官說,為了節省補選開銷,避免傷財勞民,唯有把被控襲警的議員輕判,以至YB不被吊銷議員資格。既然司法都可以變得如此兒戲,幕後主謀還有什麼是作不出的?

如果司法是獨立的,哪會有如此隨便的說法?如果法官是公正的,哪會因為這樣的因素而亂判?

依我看,在行政干涉司法的前提下,國陣預算無法在補選中贏得蔡添强的峇都區議席,所做的決定。

如果舉行補選,國陣銀庫又將失去一大載:華小特別津貼、補橋修路、你幫我我幫你等等。在峇都選區反風強,是民聯的安全區。國陣硬碰只會自討沒趣,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
所以為了不再一次丟臉,就唯有千方百讓蔡添強無法喪失議員資格而不需要舉辦補選,節省補選開銷只不過是藉口。